发布时间:2018-01-31 00:08:46本文作者:admin浏览量:1109
临沂婚姻调查_婚外情取证不外乎这两点
今天,我们就聊聊,如何利用短信、微信证明对方有婚外情。先看相关法条:
2015年2月4日,最高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了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作为证据。新民诉法解释认可了电子证据,而在案件实际审理中也常常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作为证据使用的手机短信、微信截图,其中以离婚案件与民间借贷案件为最。但是,此类电子数据内容易遭到篡改,须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以破除其作为证据使用的真实性障碍与关联性障碍。
1、短信取证
想用短信证明婚外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法庭上出示短信的原始载体——手机。
2)有电信部门的发票和通话清单证明来往手机的户主以及手机上的短信来往时间与通话清单一致。
3)短信内容能明确反映对方有婚外情。
在很多案件中,由于当事人或律师的不专业,往往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导致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当然,在实务中也有可能手机并非实名登记或并非登记在对方名下,这就需要证人证言或对方曾经填写的申报表格等原始书面资料来证实。如果短信内容并非十分明确,那也需要照片或证言等其它抓奸证据来佐证。
2、微信取证
想用微信证明婚外情,要这么做:
1)、在法庭上向法官出示微信记录的载体:手机原物。
2)、证明对方正在使用聊天记录中的微信号。
3)、微信聊天内容能证实对方具有婚外情。
如果对方使用的微信号并非用其手机号注册,这就需要证人证言来证实对方确实在使用该微信号,也可以通过对方发布在朋友圈的相关照片等信息来证实。
当然,对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保存在对方的手机上时,如果只是对其手机上的聊天记录拍照取证,所取得的不是原始证据,法院是很难依此直接认定对方具有婚外情的。